南方日報訊 (記者/段思午)今日,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東莞市產業技術進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東莞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東莞市國家、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配套資助管理辦法》等三份文件,通過政策杠桿的調度,鼓勵莞企加快轉型升級的步伐。
  《東莞市產業技術進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提出,專項資金對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的資助方式分為以獎代補、貼息兩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同時,對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採取補助的資助方式,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東莞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提出,重點支持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及以下的企業實施的建立自有品牌、提升市場競爭力、提升產品質量及技術含量、淘汰落後產能、加快轉型升級的項目。在項目立項及資助標準中,充分體現稅收貢獻要求。對轉型升級項目要求企業上年度實現繳納稅金以及減免稅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於4%,中小企業資助創新項目以企業上年度實際稅收貢獻地方留存部分產生的增量為限進行獎勵。
  《東莞市國家、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配套資助管理辦法》提出,對國家立項且獲得國家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市財政按1:1的比例配套資助;對省立項且獲得省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市財政按1:0.5的比例配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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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謝文鑫  (原標題:東莞企業技術改造創新 最高獎勵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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