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建築設計戶“被購買”理財產品30萬變成19萬
  經協調銀行與保險公司同意返還存結婚款人本金及利息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記者張學江見習記者馮保強實習室內裝潢生王佳寧)家住西固的薛女士3年來以兒子的名義陸續在銀行存款30萬元,併購買了理財產品,近日去銀行取款時,卻發現存入的30萬變成了19萬餘元。
  據薛女士介紹,2010年3月1日,她在某銀行存入10萬元,2011年3月又存入10萬元,2012年3月再次存入10萬元。當時銀行客戶經理向她推銷了一款某保險公司的保險理財產威剛記憶體品,稱保證最低收益率在5%,存三放五,收益可觀。薛女士告訴記者,當時銀行工作人員並沒有說清有風險,只向她介紹了收益,並且表示該理財產品的收益要高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當時她沒有仔細看銀行出具的保單合同等書麵條款,便相信了銀行工作人員的承諾,購買了這款保險理財產品。由於今年3月份該筆存款即將到期,春節前,薛女士來到銀行去看收益情況,準備在3月份取出為兒子置辦婚事。然而,她去銀行一打聽,得到的結果卻讓她大吃一驚,三次存入的30萬元竟然變成了19萬多元,到底咋回事?銀行當時沒有給予明確的答覆,薛女士打算此事等過了春節再說。
  2月18日上午,她再去銀行咨詢,發現自己的存款又變成了19.1萬餘元。對此事,銀行的解釋是,這是保險公mSATA司的理財產品,要去找保險公司協調。而某保險公司的解釋是,這是一種長期產品,54年以後,也就是薛女士的兒子70多歲以後再去取就會贏利。薛女士對這種解釋感到非常生氣,“這是一種什麼邏輯呀,存款去銀行不就是圖了個安全嘛!”薛女士說。
  對此事,記者電話聯繫到該銀行一名姓馬的經理,他表示,自己只是一個最基層的經理,對此事無法做解釋,具體情況支行已經向上級銀行逐級上報了,分行行長也正在與保險公司方面做協調工作。19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繫到薛女士,她表示,經過協調,銀行和保險公司已同意返還其本金30萬及利息,但是對於2013年3月1日至今產生的利息卻雙方存在分歧。保險公司方面表示願意按活期利率支付薛女士的利息,但是薛女士認為利息應當按照半年期存款利率計算。雙方目前正在進行溝通。  (原標題:蘭州:儲戶“被購買”理財產品 30萬變成1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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