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苯的槽罐車。
  早報訊 拉著一槽罐車的苯上高速,持的卻是假的“高速危化品運輸專用通行證”。當高速交警調查他們時,駕駛員和押運員兩人居然摸出10張紅色“毛主席”扔向交警。這兩個來自齊魯大地的男子,膽子也忒大了吧?
  昨天下午,高速交警金華支隊四大隊民警郭永新接警稱:義烏東收費所查獲一輛車,車上兩人用偽造的高速危化品運輸專用通行證。民警現場發現,一輛山東牌照的槽罐車停在義烏東該收費內廣場,車上有兩名師傅。
  民警讓駕駛員和押運員出示證件。兩人不肯拿出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不停說:“師傅照顧照顧,千萬不要給我扣分咧,你一扣分,老婆孩子就沒法過咧!你行行好咧!”
  郭警官請他們到交警隊做進一步調查。駕駛員又說:“這個證是老闆給我的咧,我不知是假的。你看給照顧一下,罰點款行不?大哥!”說著從兜里掏出一沓百元大鈔,足足1000元,豪放地往桌子上一扔!
  “大哥,這些罰款您看行不,放過我們這回吧!”……(此處省略對駕駛員的教育勸誡字數1000字)。
  事後,駕駛員拿回“毛主席”,拿出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且通知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來大隊接受調查。待調查結束後,公安機關將對上述當事人視情予以處罰。
  駕駛員姓韓,押運員姓王,運的是苯,從江西進入浙江的高速,前天在杭金衢義烏口子下高速卸貨。昨天準備從甬金高速義烏東上高速去寧波運其他危化品。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買賣或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可處10-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高速交警說,剛和車老闆司某通了電話:假證是他花150塊錢從朋友那買的,出車前,他把這張假證給了司機韓某,說浙江高速需要這個通行證,拿著就可上高速。
  民警問他這個朋友叫啥,怎麼聯繫,他打死也不說。“我要是說了,我以後還怎麼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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